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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9 11:45:41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和《武汉大学关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学院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特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的性质

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是分管院长领导下的以教学监督为主的专门机构,协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研究生教学工作履行监督、检查、咨询和调研等职责。

二、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的组成

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从各系(所)中聘请若干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教授(含退休教授)组成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全面了解、监督教师的教学及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情况。督导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督导工作,设组员3-5人。

三、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的职责

1.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听课,了解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基础课程建设现状。协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把好课程教学质量关。

2.督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分析、研究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教学的院长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供教学信息,协助领导把好教学质量关。

3.反映教师和学生对研究生教学工作及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研究生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或改进意见。

4.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力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关怀、指导。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5.督导小组成员要了解教学改革的形势与要求,要学习教师法,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可提出批评,予以制止,并向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或学院领导反映。

6.督导小组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各个环节如开题、中期检查、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的抽查等工作,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各主要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四、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1.每位督导专家每学期所听课程不少于3门,每门课程听课不少于2次,采用计划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每次听课做记录,课后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督导专家意见表》,期末装订成册,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的一部分。

2.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小组工作会议,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阶段教学动态,分析教学质量,期终写一份督导小组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改进意见。

3.督导小组的听课结果,将作为每年评职、评优秀教师、评优秀教学成果和各种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促进我院研究生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1.以听课为主,并在必要时可与任课教师、系(所)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与系(所)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2.督导小组成员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在适当的时候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

3.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必要时做部分问卷调查。

4.收集兄弟院校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执行与完善情况。

5.随机参加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工作,对硕士论文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六、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的日常运行费由学院支付,教学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由学院聘任,并向其成员发放适量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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